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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_城中要闻】
(城中区执法局讯 通讯员邓湖广报道)9月22日,韦某驾驶小货车到静兰村偷倒垃圾时,被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当场查处。因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,不仅被处以200元行政罚款,还被责令清理自己所倾倒的垃圾。
21日,城管执法人员巡查桂柳路时,一名市民向他们反映,称有一辆小货车正在静兰村里的村道边倾倒建筑垃圾,请执法人员立即前去查处。
执法人员赶到投诉现场,发现一辆单排座小货车停在路边,一男子正在将车上一袋袋的垃圾往路边丢。执法人员上前制止了司机随意抛撒垃圾的行为,并开具行政执法文书,暂扣了小货车,要求当事司机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。
22日下午,在执法部门接受调查时,当事人韦某表示,他知道没有相关证件是不能运输建筑垃圾的,但顾客说垃圾都是用装建筑材料的袋子装的,不注意是看不出来的,结果就答应了。
依据相关规定,执法人员依法对韦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,并要求其清理自己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。韦某接受了处罚,缴纳罚款后,请了一辆“小绿皮”,对自己丢弃静兰村的建筑垃圾堆进行了清理。
(信息员:邓湖广 审核领导:廖惠娥 电话:283069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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